奴隶制五刑指的是墨刑(又称黥刑、黥
面。 即在犯人的脸上或额头上刺字或图
案,再染上墨);刖刑(砍去双脚);劓刑(割
鼻子);宫刑(毁坏生殖器,隋朝法律正式废
除);大辟(死刑,秦朝以前的死刑种类很
多,如 戮、 烹、 车 裂、 枭 首、 弃 世、 绞、 凌 迟
等)。 除了大辟外,其余四种又统称为肉
刑。 奴隶制五刑是由五行相克而产生的:
火能变金色,故墨以变其肉;金能克木,故
剕以去其骨节;木能克土,故劓以去其鼻;
土能塞水,故宫以断其淫;水能灭火,故大
辟以绝其生命。(见《逸周书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