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春秋时期指徒兵或卒。《 左传》 载:“兴 徒 兵 以 攻 之。” 所 谓 徒 兵, 即 指 步
兵。“步兵”一词的正式应用,始见于《 六
韬》。《 六韬·战步》载:“步兵与车骑战奈
何?”这是中国军事著作中首次使用步兵
这一术语。 到西汉初期,步兵才作为正式
的军事术语使用。
据史书记载,中国最早的步兵部队,
产生在春秋时期的晋国,而第一次独立使
用步兵作战的地点,则在今天山西省太原
市附近。
春秋时期,中原一带的诸侯交战主要
是车战。 公元前632年,晋文公重耳为了
对付戎狄族的武装侵扰,建立了“三行为
伍”独立于战车建制以外的步兵。 但在相
当长的时间内,它主要任务是担任边防和
卫戍任务,并不是军队中的主力。 直到公
元前541年,在太原附近发生的一次与戎
狄族的交战中,步兵的作用才第一次得到
充分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