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封 是 古 汉 语 “封 建” 的 原 始 含 义。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载:“封建亲戚,以
蕃屏 周。” 意 思 是 说, 把 土 地 分 封 给 亲 戚
(守卫四方),作为西周的屏障。 西周通过
分封制,形 成 了 以 周 天 子 为 首 的 等 级 制
度,是周朝社会的基本结构。
周朝初 期, 由 于 灭 商 以 及 东 征 的 胜
利,周统治者为了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
开始分封诸侯。 受封的主要为同姓子弟,
不过也有异姓功臣。 利用册封,周天子把
疆域土地及居民分赐给受封的诸侯,叫他
们在自己的封地内建立诸侯国。 周初分
封制分封的对象大概有三种人,即王族、
功臣、古代帝王的后代。 周王先后分封的
重要诸侯国有:鲁、齐、燕、卫、宋、晋、吴、
陈等。
王族:伯禽,封鲁;叔虞(成王弟),封
晋;周章,封吴;召公爽,封燕等。
功臣:姜尚,封齐等。
古代帝王后代:微子(殷商后代),封
宋;妫满(舜的后代)封陈等。
在分封制下,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
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
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但
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 周王是共
主性质的(共主是氏族社会遗留的领袖模
式,禹为最后的氏族共主)。 诸侯的土地
理论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
配,但一般是世袭。 被封诸侯的义务是:
服从周王命令,并朝觐述职;向周王交纳
贡赋;协助周王镇守疆土;派兵随从周王
作战。 诸侯有权管理封地内的居民;有权
将自己的封地以及居民分封给自己的亲
族,叫他们作诸侯的卿大夫;有权建立武
装,并征收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