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通俗的解释就是法则,是指事物或现象的内在必然联系,是客观存在
的,也是普遍现象,不受到人们意识的控制。规律是自然世界的产物,看不见摸
不着,但同时也是无处不在的,是世界存在的必要元素。
规律固有的四个属性是必然性、普遍性、客观性和永恒性。规律是指事物本
身所固有的、深藏于现象背后并决定或支配现象的方面。规律就事物的发展过程
而言,指同一类现象的本质关系的稳定联系,它是运动世界中最为静止的现象,
是反复起作用的,只要具备必要的条件,合乎规律的现象就必然重复出现。世界
上有大千事物,它们的外在表现是各不相同的,但是同一类或同一种事物中的内
在规律是亘古不变的,是物质世界的反应。规律的存在是不能被毁灭,也不能被
创造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在规律面前是束手无策的,在实践的过程中可以发
现规律,认识规律,使用规律。
需要注意的是,规律不是规则。规则是人们根据自身的意愿和需求创造出来
的章程,服务对象是人,是人们思维的产物;规律则是物质的产物,讲究的是实
事求是,着眼于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是不可以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