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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体现为事物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
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连续性的中断。
关系:相互区别、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质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 量变中包含部分质变,质变中包含着新质
在量上的扩张。 防止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第一部分 公共基础知识 61(3)质量互变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质量互变规律:量变和质变是对立统一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到一定程度,必然会有质变。 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了道路。
社会发展为量变的重要形式,社会改革为部分质变,社会革命为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