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核对制度
车站有关人员在完成作业计划过程中,须遵守下列报告、联系制度:
(1)调车区长(或掌握现车人员)
①接班后和每一阶段计划完成后,及时向车站调度员报告现车情况。
· 122 ·②列车编组内容确定后或编组作业开始,通知车号员做好列车编组的票据排顺和列车编
组顺序表的编制工作。
③列车编成后,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做好发车前的准备工作。
④每一调车作业通知单完成后,向车站调度员报告实际作业起止时分和有关情况。
⑤布置取送车作业计划后,要通知货运调度员转告有关作业点的货运员。
(2)车站值班员
①每次列车到发后,将到发时分、占用股道、机车型号、机车号通知车站调度员。
②到达列车邻站开车后,及时通知车号员、货运检查员、列检及有关人员。
③第一个到达列车技术检查完了后,根据列检值班员的通知,及时告知车站调度员。
④出发列车编成后,及时通知列检进行技术检查。
(3)货运调度员(或货运值班员)
①接班后和第一阶段计划完了后,以及各货场或岔线每批车辆装卸作业完了之后,向车站
调度员或调车区长报告作业进度和现车情况(去向别重车、车种别空车、车辆停留线别、顺序)。
②接到车站调度员或调车区长的取送车调车作业通知单后,及时通知有关装卸点的货
运员。
(4)车号员
①对到、发列车必须严格执行列车编组顺序表、货运票据与现车“三核对”,做到车数、车
种、车号、重空、非运用种别等逐项核对,发现错误或不符时,应及时订正。
②对出发列车须按规定正确编制列车编组顺序表,保证出发列车确报与实际列车编组内
容完全相符。
③对到达列车须及时核对现车,发现现车与确报不符,及时向车站调度员或调车领导人报告。
④车号员每班接班前抄股道现车与车站调度员(或调车区长)推定的现车、与车号长货票
排顺相核对。
(5)统计报告人员
统计报告人员应与车站调度员、车站值班员、车辆段车辆调度员或列检值班员等有关人员
建立相互核对现在车和检修车制度,以及定时与铁路局调度所统计人员逐列核对货车(守车)
出入数。
对现车推定必须有据可依,如运用车转变、检修车登记、非运用车登记等,对现在车掌握影
响较大、问题较多的,应与有关部门制定办法并纳入本条。 例如检修车的管理、取送协议,出厂
新造货车与工厂的交接办法,企业自备车、企业租用车的加入、剔出要建立企业车登记簿,做到
按车登记、对号注销。
推定现车可采用按小时推定、按列车推定或按阶段(3、4小时)推定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