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观测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水准基点是测定沉降观测点沉降量的依据,测定时将水准基点组
? 203 ?成闭合水准路线,或进行往返观测,其闭合差不得超过±0.5㊣nmm (n为
测站数)。检查水准基点的高程是否有变化时,也应将水准基点组成闭合
水准路线。
(2)在保证水准基点的高程无变化的情况下进行沉降观测。对一般精
度要求的沉降观测可用DS3型水准仪进行。观测时先后视水准基点,接着
依次前视各沉降观测点,最后再后视该水准基点进行校核。沉降观测的水
准路线 (从一个水准基点到另一个水准基点)应为附合水准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