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规定,进入工程现场的防水卷材应进行抽样复检,
合格后方能使用,主要内容有:
(1)同一品种、型号和规格的卷材,抽样数量为:大于
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取4卷;100~488卷,
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随机抽样。
(2)受检卷材的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全部达标为合
格。有一项不合格,允许另取样复检,全部达标为合格,复检
仍有一项不合格,判定为外观质量不合格。
(3)在外观质量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作物理性能检验,
若其中有一项不达标,应在受检产品中加倍取样复检,复检仍
不合格,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4)进场卷材物理性能检验项目。因屋面和地下防水工程
对卷材性能要求有所不同,一般沥青防水卷材仅用于屋面防水
工程,SBS、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的
使用不受限制。根据GB50345—2004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屋
481功能类材料 第 七 章
面防水工程中沥青油毡防水卷材的物理性能见表7-20。
表7-20 屋面工程中沥青油毡防水卷材的物理性能
项 目
性 能 要 求
350号 500号
纵向拉力 (25℃±2℃时)/N ≥340 ≥440
耐热度 (85℃±2℃,2h) 不流淌、无集中气泡
柔度 (18℃±2℃时) 绕φ20圆棒无裂纹 绕φ25圆棒无裂纹
不透水性
压力/MPa ≥0.10 ≥0.15
保持时间/min ≥30 ≥30
根据GB50345—2004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屋面工程中高
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物理性能见表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