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不管居住在祖国的何处,自古以来均自称为“博”。它表明,藏族在其经济、文化、语言、心理素质上稳定的统一性,是一个民族共同体。差别在于居住区域和方言的不同,又有“博巴”
(除昌都地区外的西藏)、“康巴”
(包括昌都区以及甘孜、玉树、迪庆等自治州)、“安多”(除玉树藏族自治州外的青海藏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和甘肃的藏族)的区分。同时,他们形成了自己不同的民俗民风。
俗话说“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在藏区居住草原、从事牧业生产的帐房藏族和居住低海拔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土房藏族之间;康巴地区接壤的玉树藏族自治州和安多地区连片的安多藏族之间;玉树藏族自治州从事牧区农业的土房藏族与海东地区从事农区农业的土房藏族之间,其习俗各有不同。
各地一致的习俗:
行路遇到寺院、玛尼堆、佛塔等宗教建筑,必须从左往右绕行。
藏民忌讳别人用手触摸头顶。
忌用单手接递物品。
经筒、经轮不得逆转。
进入藏胞的帐房后,男的坐左边,女的坐右边,不得混杂而坐。
在藏区偶见身挂红、黄、绿布标的牛羊徜徉于郊野,不要随意驱赶、伤害,那是藏民敬神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