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养密 度 可 以 根 据 水 库 的 鱼 产 力、 起 捕 规 格 和 成 活 率 来 确
定。 即:
放养密度 (尾/亩) =水库鱼产力 (千克/亩) ÷起捕规格 (千
克/尾) ÷回捕率
如: 古田翠屏湖水库养殖面积为4.48万多亩, 其每年鳙的鱼
产力为436.3吨, 鲢的鱼产力为178.8吨, 计划起捕规格为2.5千
克/尾, 放养全长13.3厘米的鱼种, 估计回捕率为10%, 求得该
库每年鳙的放养密度为39尾/亩, 鲢放养密度为16尾/亩。 但这只
是一种理论估算, 在实际生产中常采用 “试错法”, 即根据每年各
种鱼类的生长速度和起捕规格的变化, 逐年进行调整, 哪种鱼长得
快, 次年就多放些, 哪种鱼长得慢, 次年就少放些。 按照各地经
验, 一般大型水库最初按每亩50~100尾放养, 中型水库每亩按
100~200尾放养, 以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若干年后就可
摸索出比较合理的放养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