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矩形区间, 其总面积至少为所选用面的40%, 该选用面应为容器的主要
面之一, 标识内容应打印在该面积内。 区间的各边应与容器的各边相平行。
区内所有标识, 均应水平方向按汉字顺序 印 刷, 不 得 垂 直 或 斜 向 印 刷 标 识
内容。
10.1.2 主要项目标识尺寸
根据打印标识区的面积 (10.1.1), 应采用三种标识尺寸, 以使标识标注内容
能清楚地布置排列, 这三种尺寸应为 X/Y/Z 比例, 它仅能在如表1所示范围内变
化, 最小字体的高度至少应为10毫米。
表1 三种标识尺寸比例
最小字体尺寸/mm
尺寸比例
最小字体尺寸小(X)/中(Y)/大(Z)
最小比例 最大比例
小于等于20 1/2/4 1/3/9
大于20 1/1.5/3 1/2.5/7
10.1.3 标识区内主要项目和文字尺寸
标识标注内容应用印刷文字, 标识项目的尺寸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标识区内主要项目和文字尺寸
序号 标识标注主要内容 文 字
1 肥料名称及商标 小(X) 中(Y) 大(Z)
2 规格、等级及类型
3
组 成
作为主要标识内容的养分或总养分
配合式(单养分标明值)
产品标准规定应单独标明的项目,如氯含量、枸溶性磷等
作为附加标识内容的元素、养分或其它添加物
4 产品标准编号
5 生产许可证号(适用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肥料)
6 净含量
7 生产或经销单位名称
8 生产或经销单位地址
9 其它
注: 进口肥料可不标注表中第4、 5项, 但应标明原产国或地区 (指我国香港、 澳门、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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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0.2 装5~25千克 (或5~25升) 肥料的容器
最小文字高度至少为5毫米, 其余应符合本标准10.1条的规定。
10.3 装5千克 (或5升) 以下肥料容器
如容器尺寸及形状允许, 标识区最小尺寸应为12毫米×70毫米, 最小文字高
度至少为3毫米, 其余应符合本标准10.1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