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由于发票
丢失或者未向经营者索要过发票,在其购
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或造成人身、财产损
害时,要追究经营者的责任就比较困难。
一些经营者也往往以没有购物凭据为由,
拒绝消费者的索赔要求。消费者在遇到上
述情况时,一般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 1)
首先应当注意寻找有无其他凭证可以证明
购物这一事实。比如,寻找购物的收据或
电脑打印的小票,这些也能起到证明作用。
还可以寻找证人。 ( 2) 要产品的生产者退
货,赔偿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
损失的,并不需要购买发票,只需有产品
残骸并足以证明该产品是生产者所生产即
可,消费者就可以索赔了。 ( 3) 如果消费
者购买的这件商品没有发票,在正常使用
该商品的情况下,给消费者的人身、财产
造成损害,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后又无任
何结果,那么,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 40 条的规定,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
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
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因此,消费者可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要
求赔偿,如果生产厂家拒绝的话,可通过
诉讼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