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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分级配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2024-04-11 信息编号:1340802 收藏
答: 在实施分级保护时, 若只有动作电流的配合级差, 仍会经常发生越级跳闸的现
象, 而起不到分级保护的应有效果, 故在实施分级保护时除了有额定动作电流的阶梯外还
应注重额定动作时间的阶梯。 动作时间阶梯的级差应以0.2s为准。 造成分级保护越级跳
闸的根本原因是无动作时间的级差。 要真正实施分级保护缩小事故停电范围, 提高供电可
靠性, 必须在漏电保护选型时具备两个条件:
① 额定动作电流级差 (即上级保护是下一级保护的2倍)。
② 动作时间级差 (即上级保护较下一级保护动作时间增加0.2s)。
在装设这种分级保护时, 下一级保护装在去各自分支线路上, 当各分支线路以下发生
漏、 触电故障时, 均由各分支线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 而上一级保护不动, 因此
确保了其他地方的正常供电; 而当分支线路的主干线发生断线落地故障时则有上一级保护
动作, 以防止主干线故障引起的触电事故。
只安装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而不装各分支线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会带来很
大弊病: 当室外线路上发生触电事故或因台风、 雷击引起的断线落地故障时就没有保护,
因而使得触电伤亡事故概率难以下降。 在室外触电伤亡事故始终多于室内触电伤亡事故的
情况下, 只装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不装分支线路保护器是认识上的误区, 对于这种漏
电保护的配置方式必须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