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势信号主要用于交通警察临时指挥车辆通行。手势信号主要
分为三种:
直行信号
交通警察右臂 (左臂)向右 (向左)平伸,手掌向前,表示准
许左右两方直行的车辆通行;如果是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放182
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左转弯信号
如果交通警察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就表示准许左方的左
转弯和直行的车辆通行;如果是左臂同时向右前方摆动时,表示准
许车辆左小转弯;若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和 “T 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
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停止信号
如果交通警察左臂向上直伸,手掌向前,表示不准前方车辆通
行,若是右臂同时向左前方摆动时,表示车辆必须靠边停车。
在交通指挥中,交通警察的指挥棒信号和手势信号的技术比较
简单,使用起来也很方便,还有优先适用的意义,也就是说,车辆
和行人如果遇有灯光信号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与交
通警察的指挥不一致时,首先应当服从或只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不管是各种交通信号灯也好,交通指挥信号和手势信号也罢,
它们的作用都在于对平面交通路口各方向同时到达的车辆、行人交
通流分配给以最有效的通行权,在时间上将互相冲突的交通流进行
短暂分离,以便它有效地通过路口。
一切车辆和行人都必须遵守具有法律性的交通信号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