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骗者与受骗者是对立的统一。世上没有行骗者,哪会有受骗者;而没有受骗者,行骗者也没有立足之地。巴尔扎克曾说过:“傻瓜旁边必须有骗子。”这话并不一定说凡受骗的都是傻子,但这话却讲出了骗人的与被骗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人们之所以受骗,总有其受骗的原因,或者说,受骗是由于没有必要的防骗能力。因此,要想不受骗,就必须提高你的防骗能力。
现在要问:受骗能够防止吗?回答是肯定的。一个人只要具有一定的防骗能力,就可以防止受骗,或者说可以少受骗,避免受大骗。
地产业在香港算得上是最大的交易。有一次,某金融公司从内地到香港与某大厦卖主接触,开始整座楼房的开价是1.78亿港元,某金融公司认为偏高,经过几次洽淡,双方各持己见,于是商定第二天下午继续谈判。次日,他们在一间会客室商谈。忽然有几个大亨打扮的人走进来,神秘地与楼房卖主说话,虽然声音压得很低,但仍可以听见说的内容,请卖主将楼房价格升到1.8亿元成交。卖主将来人打发走之后,对某金融公司人员说:“刚才说的话,你们可能听到了,他们开价1.8亿我都不答应,而给你们1.78亿,这是考虑你们是祖国亲人,我们应表点爱国心。”因为某金融公司早听说有买楼房被诈骗之事,所以看到港方的活动,仍不为之所动,经事后了解,宋的几个大亨,原来是卖主一方的人,这是他们设的一计,以此诱骗某金融公司上钩。
这里,某金融公司到香港去买楼房,与卖主进行谈判,双方关于价格问题各持己见。在谈判过程中,来了几个大亨装做买主,其实是演戏让某金融公司看的。因某金融公司事先听说有卖楼房诈骗之事,才未上当。由此看来,在与他人交易过程中,如果事先有思想准备,能时时事事提防,则可有效地防止受骗。
要防止受骗,还需要具有一定的识骗防骗能力。骗子骗人要掩盖其骗人的真面目,总是以某种假象出现。
如果一个人增强了防骗意识,再具有必要的防骗能力,受骗是可以防止的。几年前,某市发生的一起哄动一时的“预售彩电诈骗案”就是一例。
大骗子阎庆华原是内蒙古包头市人,曾囚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1984年,他在北京编造了一封美籍华人原某给包头市长的信,信中谎称原的长子是美国福特汽车公司的经理,次子是日本日立公司经理。原某准备拿出一笔资金为其在包头市居住的外甥阎庆华兴办企业。市政府相信了这封信,同意在包头成立兴中企业有限公司,并下达了市政府同意该公司从国外引进汽车生产线在包头生产的批复件。
1985年,经人引荐,他与包头市政府联系,利用市政府的批复文件及伪造注有2.75亿美元的“中国银行信用卡”、“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诡称要来某市建立年产5万辆2.5吨客货两用车生产厂。骗取了市政府的信任,市政府同意他成立了宏庆实业有限公司,阎自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此后,阎自称在建厂之前先从日本进口一批彩电、摩托车、钢材。从而预售彩电271台,摩托车2辆,收款27万佘元,他以支海关税为名,支取了7万余元预售款,这笔巨款被此后,该市公安局奉上级指示,对中外合资企业摸底,经过调查,证实阎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骗子。
像阎某这样的大骗子,本来是不难识破的。试想如果一开始就像公安人员摸底那样,阎的诈骗怎能得逞?如果一开始就严格对资金进行审查,并做一些必要的调查研究,那就不会受骗。再者,这样的大骗子也并不高明。即使一时受骗,也应及时识破。比如,建立年产5万辆汽车生产线,是要经中央、省有关部门批准的,不能由阎一人说了算。为什么既没有上级批文又不见上级来人?信用卡一般是供数额较少的零花钱用的,哪有2.75亿美元这样巨额?如此等等。这些破绽只要稍加留意,是不难识破的。
其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