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成立交通肇
事后逃逸的主观要件。具有这一目的,行为人首先须明知自己的违章
行为已经导致重大事故。否则,不可能为逃避事故的责任而逃跑;其
次,在明知的前提下必须是为逃避对事故的法律责任而逃跑。如果是
基于其他目的或动机,如为避免遭受受害人家属的伤害或者前往有关
部门自首的,就不能按交通肇事后逃逸处理。
另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交通肇事致 1 人以
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情形下,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
故现场的,属于定罪情节,即有此逃逸情节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反之则
不构成。因此,此种情形只能适用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
幅度,而不能因为“逃逸”适用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加重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