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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死刑犯可以 “游街示众”吗?
    2020-10-16 信息编号:1160321 收藏
答: 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 252 条规
定: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
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执
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由此
可见,在法治社会中,执行死刑是不能示
众的,当然更不能 “游街示众”。
  • 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什么情 形下可以 “刀下留人”?
    答: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第十七章诉讼篇BUKEBUZHIDE1388GEFALCHANGSH...
    10-16
  • 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可以加重 其刑罚吗?
    答: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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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一级法院对于该案件可以作出 哪些判决?
    一个案件上诉至上一级法院以后,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5条第1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
    10-16
  • 被害人对于一审结果不服,可不 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答: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被害人对于审判结果不服的情形。对此《刑事诉讼法》第218条作出了相关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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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告人因病住院,无法出庭,法 院是否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答: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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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括三种类型: 第一,法定不起诉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不:即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所规定的情形,主要包括:(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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