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我国 《企业破产法》第 113 条规
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 1) 破产人
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
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
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金; ( 2)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 3) 普
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
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
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
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由此可
见,破产企业应先付职工的医药费,再付
国家的税款。不可不知的 1388 个法律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