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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2018-12-15 信息编号:484100 收藏
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
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
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二)...
    12-15
  •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
    12-15
  •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
    12-15
  •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
    12-15
  •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
    12-15
  •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附录相关法律法规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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