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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2018-12-15 信息编号:484085 收藏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
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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