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专利许可实施合同一共有三种类
型: ( 1) 独占许可实施合同; ( 2) 排他许
可实施合同; ( 3) 普通许可实施合同。许
可合同的类型不同,专利权人的权利也不
同。如果双方签订的是独占许可实施合同,
那么专利权人在许可期间不可以实施该专
利,也不可以将该专利许可给被许可人以
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签订的是排他许
可实施合同,专利权人可以在许可期间自
行实施该专利,但是同样不可以将该专利
许可给被许可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实施。
如果签订的是普通许可实施合同,在许可
期间,专利权人不但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还可以将该专利许可给被许可人以外的单
位或者个人使用。但是无论是哪一种许可
实施合同,被许可人都没有权利将专利权
人的专利权许可给他人使用。根据我国
《专利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 “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
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
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
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