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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2019-01-21 信息编号:649181 收藏
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
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
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
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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