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热汇!
发布信息
法律服务信息
当前位置:大热汇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黑职业中介的法律责任
    2019-02-09 信息编号:696776 收藏
违反本法规定,未
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
其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将违法收取的费用退还劳动者,并...
    02-09
  • 实施就业歧视的权利救济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2-09
  • 劳动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02-09
  • 劳动部门的监察职责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本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制度,受理对违反本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02-09
  • 依法对就业专项资金进行监管
    审计机关、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02-09
  • 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属的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