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是国务院部级直属机构, 是主管全国海关工作的行政
执法机构。 该署主要职责中与税收直接相关的内容包括: 参与拟订
与海关工作相关的税收政策; 承担进出口关税和其他税费征收管理
的责任, 拟订征管制度; 制定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 并组织实施和
解释; 组织拟订进出口商品原产地规则, 并负责有关的组织实施工
作; 牵头开展多边双原产地规则对外谈判; 依法执行反倾销措施、352 简明农村税收问答(第三版)
反补贴措施、 保障措施和其他关税措施; 负责关税立法调研和起草
工作, 开展关税税政调研工作, 对关税法律、 法规执法问题作出具
体工作解释。 该署的署长和副署长均由国务院任命。
关税征管司是海关总署内主管关税征管业务的职能部门, 其主
要职责是: 承担关税税政和立法的有关工作, 参与研究进出口税收
政策、 税则税率的调整和相关的对外谈判, 拟订进出口关税和其他
税费征管规定并组织实施, 承办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和原产地规则
的有关工作, 承担多双边原产地规则对外谈判工作, 组织实施关税
和进口环节税减免, 组织实施反倾销措施、 反补贴措施、 保障措施
和其他关税措施。
海关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 海关总署下设广东分署,
天津、 上海特派员办事处, 源员 个直属海关和直属海关下辖的 猿猿苑
个隶属海关, 分别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全系统行政编制 缘缘园源员 名
(包括缉私警察), 监管中央政府批准的海、 陆、 空一类口岸 圆缘猿
个,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二类口岸近 圆园园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