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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作案工具但还没有实施犯罪,需要负刑事责 任吗?
    2019-02-26 信息编号:764129 收藏
答:生活中有的人为了实施犯罪,往往会事先做很多准备
工作。比如准备犯罪工具,跟踪被害人,调查被害人的行踪,
埋伏在被害人出入的路口等等。如某人为了毒死仇人,就去买
了一包砒霜,想要伺机放到仇人的碗里,后被人发现告发,这
其实就属于刑法中的犯罪预备。犯罪预备,仍然属于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
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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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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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