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法定刑做了非常明确而严厉的
规定:
1.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
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
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2. 走私、贩卖、 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
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133·
4.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法定刑处罚。
5.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
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