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贿罪的概念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二)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1. 客体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职人员的廉洁管理制度,犯罪对象为
贿赂,具体指的是财物,包括金钱和物品。
2. 客观方面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本人职务上主管
或经管、承办某项公务而具有的便利条件,索取贿赂或者收取贿
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 主体
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构成此罪,如
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上述行为
之一的,则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4. 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获取财物,
实现权钱交易。
(三)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受贿罪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
对贪污罪规定的法定刑幅度执行:
1. 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 受贿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
收财产。
3. 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受贿
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
关给予行政处分。
4. 受贿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
予行政处分。
与此同时,《刑法》还特别规定,对索贿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