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尽管因犯罪而被关押在监狱服刑,没有人身自由,但人
身安全是受法律保护的,其生命权、健康权不因受到刑罚惩罚而
丧失。《刑法》规定,被监管人员不得受到体罚、虐待,严重违反
此规定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监狱法》也规定,监狱的人民警察
不得体罚罪犯、虐待、刑讯逼供、殴打罪犯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
犯。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也会受
到行政处分。对侵害罪犯人身安全的行为,罪犯有权向纪检监察
部门、监狱的管理机关或者检察院提出控告。罪犯间侵害人身安
全的行为,也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