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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
    2019-04-01 信息编号:839494 收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第二款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
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扩展提示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和劳动
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
用期条款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
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 一
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
合同试用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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