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实行银行结售汇制, 是为了加强外汇宏观调控能力, 促进对
外贸易的发展和国际收支的平衡, 使人民币向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过
度. 因此, 要实行严格的结汇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售汇制、 付汇制.
结汇制是售汇制的前提和保障, 使国家和银行持有足够的可支配的外
汇资金, 才能保证外汇的支付, 才能有条件实现经常项目下人民币的
可兑换.
结汇制是指: 境内所有的中资企业、 事业单位 (外商投资企业也
将实行这一制度)、 机关和社会团体, 即创汇企业均需到外汇指定银
行将外汇卖给国家, 国家按当天汇率支付给人民币.
售汇制是指: 境内所有中资企业、 事业单位 (外商投资企业也将
实行这一制度)、 机关和社会团体, 根据贸易和非贸易的需要, 凭进
口合同和境外金融机构的支付通知, 就可以到外汇指定银行购汇; 对
实行配额, 许可和登记制的贸易进口, 只要持相应的合同和凭证, 就
可以办理购汇.
对于非贸易项下的经营性支付, 凭支付协议或合同及境外机构的
支付通知书办理购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