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人民权
益要靠法律保障, 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必须弘扬社会
主义法治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增强全社会厉行
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形成守法光荣、 违法可耻的社会
氛围, 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 自
觉遵守者、 坚定捍卫者。
(1)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
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引导全民自觉守法、 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靠法。 坚持把领
导干部带头学法、 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完
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 (党
组) 中心组学习内容, 列为党校、 行政学院、 干部学院、 社
会主义学院必修课。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从青
少年抓起, 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2)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 依法
治理、 综合治理、 源头治理, 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深
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 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
行业依法治理, 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 自我管理。 发
挥市民公约、 乡规民约、 行业规章、 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
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3)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
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 完善法律
048援助制度, 扩大援助范围, 健全司法救助体系, 保证人民
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
法律帮助。
(4)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强化法律在维护群
众权益、 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 引导和支持人们理
性表达诉求、 依法维护权益, 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
现实的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