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 安徽省濉溪县工商局对濉溪县供销社皖北商业
有限责任公司及部分经销商销售的中东牌高浓度复合肥进行了抽
样送检, 两次检测结果均为不合格, 执法人员遂对该公司仓库存
放的150吨不合格复合肥予以扣留。
经查, 被查扣的这批中东牌高浓度复合肥为江苏常州中东化
肥有限公司2000年9月份生产。 常州中东化肥有限公司销售不合
格中东牌高浓度复合肥, 损害了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利益,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的有关规定, 属于以不合格产品
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濉溪县工商局依法对常州中东化肥有限公
司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