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中央封建集权制度有了进一步发
展,顺应专制统治的需要,邮驿走向了军事化。首先,由兵部掌管全国的邮
驿事务,具体过问邮驿的规约条令、人事调配、递马的配备等,同时枢密院
分管驿马的发放、颁布驿递的凭信符牌。这两个机构互相制约,不得擅自专
权。其次,北宋实行以兵卒代替百姓为邮驿人员。当时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
很尖锐,严峻的形势迫使宋朝政府不得不把通信中军事情报的获得,视为头
等大事。宋朝把邮件文书的递送同过往官员投宿的馆驿,从职能上完全分开。
馆驿已演变成政府招待所,而传递政府公文和书信的机构,另有名目,总称
为“递”,又分“急脚递”、“马递”和“步递”数种。“步递”用于一般
文书的传递,是接力步行传递。“马递”用于传递紧急文书,一般不传送官
物,骑马速度较快。在很紧急情况下,又使用了一种叫做“急脚递”的新的
传送文书的形式。“急递铺”多在军事上使用,要求在要道上每隔10里设置
一个,专门递送紧急的军事文书“特快邮件”。最初规定急递文书每天要跑
400里,后来提高到500里。急递的驿马在路上奔驰时,白天鸣铃,夜间举
火把,撞死人不负责。当时急递文书采取“铺铺换马,数铺换人”的办法,
风雨无阻,日夜兼程。民族英雄岳飞被秦桧陷害,召岳飞回南宋京都临安,
一日之内在前线接到的12道金牌,就是由“急递铺”传送的朱漆金字牌。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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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邮驿的另一个重要特色,就是形成了自己比较完整的专门的通信法规,这
就是《金玉新书》。根据现存的《永乐大典》我们知道,这部《金玉新书》
共有115条,其中涉及邮驿刑律的51条,有关赏格的10条,关于邮驿递铺
组织管理的内容54条。法规涉及的范围很广,严格地维护了官方文书的不可
侵犯性。从 《金玉新书》可以看出,中国封建社会,至少是宋朝时期,政府
对邮驿的设施是十分重视的,规定是很严格的,这种“以法治邮”的做法,
保证了邮驿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