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子
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宪
法》第 49 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第
21 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
10 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
人。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
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
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
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
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
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
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
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
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父母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
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五是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
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
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
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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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实用知识问答与案例精析较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