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
履行抚养义务或拒绝给付子女抚养费。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
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
违反法律,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我国《婚姻法》第
37 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
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
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
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一方在有能力支付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情况下而拒绝支付
的,可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夫妻是协议离婚,对子女的抚养已达成协议的,如果现有一
方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抚养的一方可以先向当地社区、群众团体以
及对方的单位组织反映情况,做通对方的思想教育工作。如果对方
执意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可以根据双方协议,直接向
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夫妻是通过诉讼程序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是经人民法院调解
达成协议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的,如果一方拒绝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抚
养子女的一方无须另行起诉,可以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直
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 48 条强制执行,即“对拒不执行有
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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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家庭亲属关系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
的责任。”
231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的父母哪一方承担责任?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的,应先由与该子女共同生活
的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法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时,才由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当然,父母作为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民事责任。未
成年子女有财产的,应先从子女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
分,才由父母依法单独或共同做适当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