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即什么行为是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应科处的刑罚,以及各个刑种
如何具体适用等,都必须由刑法明文规定。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即对于一切人的犯罪行为都应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不允许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
何歧视。
罪刑相当原则,又称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均衡原则,指主要根据罪行危害性大小决定处
刑的轻重。 这一原则具体要求:有罪当罚、无罪不罚;轻罪轻罚、重罪重罚;同罪同罚、罪刑相
当;刑罚的性质与犯罪的性质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