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不仅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的科学,也是关于世界永恒发展的科学,发展的观点
是唯物辩证法的又一个基本观点和总特征。
世界是联系的,又是运动、变化、发展的,联系和运动是不可分割的。 一方面,联系构成运
动,事物的相互联系即相互作用必然引起作用双方的状态或性质发生变化,概括一切形式的变
化就是运动。 联系是运动的前提,没有联系不能构成运动,也不能显示运动。 另一方面,联系
即相互作用,本身就是运动的一种态势。 因此,不能离开运动来讲联系,离开运动就不能理解
联系。
运动、变化、发展是三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 运动作为物质的固有属性是指事物的
一般变化和过程,标志着事物变动不定的动态过程。 变化则主要指运动的一般内容,即事物发
生的改变,包括事物性质、数量、结构、形态上的改变。 运动和变化都既包括事物量的变化,也
包括质的变化;既可以是上升的、前进的运动,又可以是下降的、倒退的运动,还可以是平向的
运动,二者都具有最大的普遍性,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二者的区别在于,在阐述物质的根本属
性时,往往使用运动这一概念;而在表述事物的具体运动过程、状态时,常常使用变化这一概
念。 发展是在运动、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事物运动、变化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的范畴。 发
展是具有前进性质的运动,是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由无序向有序的上升运动,发
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尽管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伴随有下降、重复、循环
等各种运动形式,但发展始终是运动多向性中的主流。 “发展才是硬道理”。 发展不同于增
长,它不仅是指数量的增加,更是指结构的改变和优化、质量的改善和提高,只有发展才能产生
新事物,发展的本质是创新。 我们要增强创新意识,积极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
促进事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