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路局调度所对编区站(包括分界站),于17:00、5:00前交换完第一、第二班计划内
容。 18:00~21:00、6:00~9:00的列车工作计划,应分别提前在16:00、4:00前预报。 列车工
作计划的内容为:到达列车车次、时分、机车型号、机车号、编组内容(重车分去向,空车分车种,
其中油罐分轻、黏、滑)、编组辆数、吨数及特殊事项。
(2)铁路局调度所列车调度员对摘挂列车的预报,应根据编区站出发货物列车的确报,结
合中间站摘挂作业及列车运行情况,在布置3、4小时列车运行计划时,向有摘挂作业的中间站
布置摘挂车预报。 内容为:车次、预计到达时分、辆数、编组内容(重车分去向,空车分车种),摘
挂辆数、车种、品名、收货人等。
(3)铁路局调度所对枢纽小运转列车的预报,在布置班计划时,应将其到发计划及内容同
时布置给有关站段;在布置3、4小时列车运行计划时,应向有关车站补充预报,其中包括向有
摘挂作业的中途站预报。
(4)整车装卸车的预报,由调度所货运调度员于17:00(5:00)前向装车站预报配空车次、
车种、车数,向卸车站预报到达重车数、品名及列车车次,并应分阶段补充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