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部会同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中农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成
立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
组,按照各自职责统筹指导登记试点工作,办公室
设在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省级人40
民政府农业部门要牵头成立相应的试点工作指导
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部门分工,加强工作指导
和情况交流,科学调度,支持和帮助试点单位解决
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试点县(区、市)成立以政府主
要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登记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领导小组的
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
任,明确进度,定期检查,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