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更好地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在党组织领导
下,培育和发展服务“三农”的社会组织,发挥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
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良性互动。 鼓励有条件的村建立与农民生产生活
密切相关的公益服务员制度。 支持和帮助乡镇企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 发挥民兵组织在新农
村建设中的作用。 不断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创新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优先在城市郊区开
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加强农村警务和消防工作,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把农
村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