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核对白酒消费税最低计
税价格有法定标准吗?
您好, 请问税务机关核对白酒消费税
最低计税价格有法律规定标准吗?
税务机关核对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
格是有法定标准可依的。 根据 《白酒消费
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试行)》
第八条的规定,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核定标准如下:
(1)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
的白酒, 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
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 70% (含 70%) 以
上的, 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
价格。
(2)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
的白酒, 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
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 70%以下的, 消费
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
模、 白酒品牌、 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
位对外销售价格 50%至 70%范围内自行
核定。 其中生产规模较大, 利润水平较高
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
格的白酒, 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
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 60%至 70%
范围内。
此外, 还应注意的是, 已核定最低计
税价格的白酒, 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
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 按实际销售价
格申报纳税; 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
低计税价格的, 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
税。 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 销售单
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
3 个月以上、 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 20%
(含) 以上的白酒, 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
低计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