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修渣进行回收利用是化害为利的重要措施, 目前我国部分铝厂已对电解槽大修渣
进行部分回收, 主要回收途径有:
(1) 废阴极炭块经破碎、 磨粉后, 利用废阴极作水泥厂熟料烧成窑燃料。 废阴极炭块
中的氟化物与钙反应生成难溶的氟化钙进入熟料, 不会对水泥产品质量造成影响。
(2) 废阴极炭块经破碎、 磨粉后, 用作烧结法氧化铝熟料烧成的燃料。 熟料中生成的
氟化钙最终进入赤泥, 不影响氧化铝质量。 对于同时具有电解铝和烧结法 (或联合法) 氧
化铝生产系统的综合企业, 应尽可能将废阴极用作熟料烧成窑的燃料, 既可减少本企业危
险废物处置量, 又可降低能量消耗。
国际上对废槽内衬接收利用的行业较多, 水泥行业是较成熟和综合利用最多的行业。
除此之外, 正在利用或试验的行业还有: 生产矿棉: 德国; 生产氟化铝: 澳大利亚; 用于
炼钢: 意大利; 用于玻璃行业: 加拿大; 另外, 挪威将废槽内衬用于生铁生产, 加拿大将
其用于生产萤石的试验也在进行中。
我国目前除有少量利用外, 废槽内衬无害化处理方法也正在研究中。 在回收利用和无
害化处理尚未取得重大突破之前, 防渗填埋场的建设应引起电解铝厂的重视。 设有专用大
修渣场的电解铝厂还不多, 尤其是建厂时间较早的老厂, 大修渣有的随意丢弃, 有的和生
活垃圾、 废建筑材料等混合堆放。 随着环境意识的增强和国家标准的严格, 不能利用的电
解槽大修渣应根据其各组分浸出液中氟化物和氰化物含量区分其属性。 大修渣中的废阴极
炭块、 废糊料等浸出液中氟化物 (不包括氟化钙) 浓度大于 50mg/ L 或氰化物 (以 CN -
计) 浓度大于 1mg/ L 的固体废物, 应送往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或送符合 《危险废
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建设条件的填埋场进行填埋。 浸出液氟化物 (不包括
氟化钙) 浓度小于 50mg/ L 和氰化物 (以 CN - 计) 浓度小于 1mg/ L 的废保温砖应按 GB
18599Ⅱ类一般固体废物要求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