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饮食日志记录,分析重复出现的症状与重复出现的食物
之间的时间关系。4~72h是应考虑的间隔常数。例如,每次吃鸡
蛋后第3天出现头痛,则应怀疑鸡蛋;若有时为24h,有时为3d,则
不应怀疑。这种方法适用于频繁发病的患者。
对于偶然发病的患者,则不必做连续日志。可于每次发病后,
对发病前24h内所进食物进行回忆,并详细记录种类、数量、时间
及发病时间等。以后再发作再次记录。如此多次后再加以归纳分
析,找出可疑的致敏食物。
一般说来,经过食物日志找出的可疑诱因,还应通过进一步反
复观察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