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类来分:
(1)主观原因类,是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因
素,即主观故意或过失。它可分为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不当三类。
①违反规定,是指当事人出于思想方面的原因,不按交通法规和其
他交通安全规定行驶或行走,致使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紊乱,发生事
故。例如,酒后开车、非驾驶员开车、倒向行驶、争道抢行、故意不让、违
章超车、违章装载、非机动车走快车道、行人不走人行道等原因造成的
交通事故。
②疏忽大意,是指当事人由于心理或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的
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的失误。例如,心理烦恼、情绪急躁、身体
疲劳都可能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出考虑不周、措施不及时或
措施不当;也有的当事人凭主观想象判断事物,或过高地估计自己的技
术,过分自信,引起行为不当而造成事故。
③操作不当,是指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生疏,经验不足,对车辆、道
路路况不熟悉,遇到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例如,有的机
动车驾驶员制动时误踩加速踏板和有的骑自行车人遇到紧急情况不能
停车而造成的事故。
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看,一般地讲原因往往不是单一
的,而是多个原因促成。绝大部分都是当事人主观原因造成的。
(2)客观原因类,是指由于道路条件、环境不利于车辆行驶和车辆
故障而造成的交通事故。道路条件、环境如由于风、雨、雾天或阴天视
线不清、道路狭窄、弯道影响视线、施工堆放物影响、路面积水、积冰雪、
路面凸凹不平、路边土质松散、转弯半径小、道路坡度大等。车辆故障第一部分
实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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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制动不灵、转向故障、轮胎爆破、轴折断、汽车熄火、灯光失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