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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孤儿父母的死亡或者宣告死亡证明
    2019-02-14 信息编号:710740 收藏
由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被遗弃和发现的情
况证明以及查找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情况证明;被收养人是孤儿的,应当
提交孤儿父母的死亡或者宣告死亡证明,以及有抚养孤儿义务的其他人同意送
养的书面意见。
送养残疾儿童的,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新版法律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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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纠纷实务问答与案例精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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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
  • 被收养人的父母均已死亡
    被收养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被收养人的其他监护人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被收养人的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以及监护人有监护权的证明;被收养人的父母...
    02-14
  • 被收养人的户籍证明等情况证明
    第五条送养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养人的户籍证明等情况证明,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交...
    02-14
  • 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
    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
    02-14
  • 跨国收养申请书
    前款规定的收养人的收养申请、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第三部分...
    02-14
  • 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
    第四条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02-14
  • 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
    第二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子女(以下简称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收养人夫妻一方为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也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第三条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符...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