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犯罪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的违法行
3治安管理处罚法实用问答
为,都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侵犯财产
权利、妨害社会管理,有时甚至在行为表现上完全相同———一
些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只要程度严重即构成犯罪。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1)危害
社会的程度不同。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危
害社会的程度比犯罪低;而犯罪行为是 “严重”危害社会的行
为。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具有违法性,但违反的是有关治
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而犯罪行为违反的是刑法,具有刑
事违法性。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受治安管理处罚,但不构
成犯罪,尚不够刑事处罚;而犯罪行为已够刑事处罚。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违反治安管
理行为和犯罪行为:
(1)看情节是否严重。 有些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犯罪;
情节不严重的,就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例如,强拿硬要或者
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
(2)看情节是否恶劣。 有些行为情节恶劣的,就构成犯罪;
情节不恶劣的,就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例如,虐待家庭成员
的行为、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行为等。
(3)看后果是否严重。 有些行为后果严重的,就构成犯罪;
后果不严重的,就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例如,故意伤害他人
身体的行为,致人轻伤或重伤的,是犯罪行为;致人轻伤以下
的,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4)看数额是否较大。 有些行为数额较大的,就构成犯罪;
数额不大的,就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例如,盗窃行为(多次盗
窃行为除外)。
(5)看次数是否多次。 有些行为多次实施的,就构成犯罪;
不是多次实施的,就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例如,盗窃行为,如
4第一章 概 述
属“一年内入户盗窃或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即为“多次
盗窃”,构成盗窃罪。
(6)看是否使用暴力、威胁方法。 有些行为使用暴力、威胁
方法的就构成犯罪;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就是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 例如,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
(7)看是否是特定主体。 有些行为只有特定主体实施才构
成犯罪。 例如,卖淫嫖娼行为,如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
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是犯罪行为;其他人卖淫、嫖娼的,是违
反治安管理行为。
(8)看是否是特定对象。 有些行为只有针对特定对象实施
时才构成犯罪。 例如,嫖娼行为,如嫖宿不满 14周岁幼女的,
是犯罪行为;嫖宿其他人的,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9)看是否以此为业。 有些行为只有当行为人以此为业
时,才构成犯罪。 例如,赌博行为,如以赌博为业的,是犯罪行
为;不以赌博为业,但参与赌博且赌资较大的,是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
此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表现形态,与犯罪行为完全一
致,没有后果、次数、情节、数额等区分。 例如,《 治安管理处罚
法》第73条规定的“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
为,与《 刑法》第353条第1款规定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
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在行为表现上完全一致,只是个别用词
顺序有细微的差别。 此时,应当依照《 刑法》第13条“情节显著
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综合考虑行为的性
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定是犯罪行为还是违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