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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证据材料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2019-03-02 信息编号:778648 收藏
一、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二、以偷拍、偷录和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
据材料;
三、以利诱、欺诈、胁迫和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
料;
四、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
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复制品;
六、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七、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八、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按照规定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
证,查阅文件和资料所取得的有关材料,不得作为支持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
关组织、个人收集证据。
申请人和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
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了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 税务行政复议的证据是怎样规定的?
    税务行政复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应当...
    03-02
  •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申请人死亡,须等待其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申请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和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其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由于不可...
    03-02
  • 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而不予受理且申请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上级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税务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03-02
  • 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
    从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于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决定不...
    03-02
  • 怎样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以后,应当在5天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一、不属于行...
    03-02
  •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复议请求、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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