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参加
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
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所谓“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
时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
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有组织地通过违
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
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是通
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
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
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