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警告、记过和禁闭三种形式。根据《监狱
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
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
(1)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
(2)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
(3)欺压其他罪犯的;
(4)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5)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6)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7)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
具的;
(8)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另外,作为对罪犯的防范和控制措施,可采取禁闭的情形还
有:
(1)有自杀、行凶、破坏危险,加戴戒具仍不能消除危险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进行侦查和审理的;
(3)判处死刑或判处死刑待核准执行的;·181·
(4)其他需要严加防范的。
对罪犯适用禁闭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禁闭的期限,除死
刑待批和涉案正在审理的外,应为七至十五天。对禁闭十五天期
满,危险仍未消除仍需禁闭的,可再按程序审批。被关押禁闭的
罪犯,原则上不能会见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