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收到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
方案)、设计图样文件一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监理
规划编制工作,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监理交底会前报送建
设单位。
监理规划的内容应有针对性,做到控制目标明确、措施有效、工作程序合
理、工作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清楚,对监理工作有指导作用。监理规划应有针
对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情况的变化作必要的调整、修改,经原审批
程序批准后,再次报送建设单位。
为规范监理规划的书写,具体书写监理规划时应注意的主要要点是:
1)内容应符合 GB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4.1监理规划”中
4.1.3条12款要求。其具体内容如下:
①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
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②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
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
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③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④编制监理规划的依据是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与建
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以及
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⑤监理规划应包括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
作目标,监理工作依据,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
计划,项目监理机构的岗位责任制,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监
理工作制度及监理措施。
⑥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果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
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
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2)监理工作目标应包括工期控制目标、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工程造价控制
目标。
3)工程进度控制,应包括工期控制目标的分解、进度控制程序、进度控制
要点和控制进度的风险措施等;工程质量控制,包括质量控制目标的分解、质
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要点和控制质量的风险措施等;工程造价控制,包括造
价控制目标的分解、造价控制程序、控制造价风险措施;工程合同其他事项的
管理,包括工程变更管理、索赔管理要点、程序以及合同争议的协调方法等。
4)项目监理 (部)机构的组织机构主要写出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监理人
员的职责分工、人员进场计划安排。
5)项目监理部监理工作制度,包括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监理会议制度、
监理工作报告制度、其他监理工作制度。